#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求情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5:陳(24) / D14:朱(25) / D18:郭(31)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三人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近和咸美頓街近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D5、D14、D18於本年六月六日就控罪(1)暴動罪在庭上認罪,餘下控罪(2)、(4)、(5)與控方達成協議留在法庭存檔。詳情如下: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2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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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辯方代表收到背景報告, 已解釋予當事人, 各被告同意內容。 D14有少少更正, 有關職業以及家庭背景。 D14出版了3本書而非2本。 D18職業方面資料也有更改。

謝沈智慧讀出D14的背景報告內容, 指他在場睇熱鬧, 不接受他的認罪。 辯方解釋因為D14最初是睇熱鬧, 但之後逗留在現場沒有離開, 鼓勵了暴動者, 所以算是參與了暴動。 謝沈智慧指D14身上有剪刀, 士巴拿, 索帶, 生理鹽水, 質疑他睇熱鬧的說法, 提出要做紐頓聆訊, 指案情會影響判刑。 辯方指需要索取指示。

謝沈智慧先讀出D18報告內容, 指D18在電視看到事件, 很可憐在理大困住了的人。 謝沈智慧質疑但是他不是去理大, 而是去了彌敦道, 又提及他坐巴士到油麻地, 下車正在油麻地沿彌敦道行走, 突然見到有人跑就被捕。 謝沈智慧質疑他只有意圖, 什麼都還沒有做, 不算參與暴動, 不接受他的認罪。 辯方指因為他出去是想去支持暴動者, 所以認罪。 謝沈智慧反駁, 指他是想支持理大內的人, 不是油麻地那裡的人。 之後謝沈智慧表示片段應有清楚的事情經過, 要搞清楚可以看片段, 之後突然起身離開。

D14代表指他當日是第一次到這些地方, 想看看社會運動是怎樣, 有人派物資, 他領取了也算是支持暴動, 而且他留在現場, 參與了暴動。

D18當日在深水埗下車, 因為油麻地已經封了, 沒有車可以到達, 他一路行到油麻地, 到達時是2200。 他在現場走動, 因為想支持那裡的人, 物資是別人派的。 謝沈智慧指太多東西不明白, 整個求情簡直胡言亂語, 質疑辯方指D18沒有衝擊防線只是沒有證據證明他有這樣做, 而不是沒有。 謝沈智慧又質疑辯方指D18未料事件發展到後來的狀況, 但條防線由加士居道推進到他們被捕的位置, 事情發展到這個狀況已經1小時, 他也沒有離開。 辯方解釋當晚他在家裡食飯看到電視, 臨時決定去支持, 當時沒有想過件事會這麼嚴重。 謝沈智慧質疑為何他到現場看到條街爛曬, 也留在現場及領取物資。 辯方指物資是一套派發的, D18領取後便放入背囊, 他承認自己是不應該索取的。 謝沈智慧質疑父母頓失經濟支柱不是這種控罪的求情理由, 辯方指這只是交代他的個人背景。 謝沈智慧又指責辯方稱D18沒有回應或發起號召, 是當晚看到新聞才突發出去; 指應該考慮整件事件是否突發, 而非對被告而然是否突發, 事件已發生整個星期, 對所有人都不是突發, 此事件是香港歷史上最多人扔汽油彈, 而加士居道到窩打老道都是磚頭, 令人無法上班上學, 家庭主婦無法落街買餸, 質疑辯方指事件晚上發生影響較小。 辯方解釋不敢指事件不嚴重, 只是發生在晚上比發生在早上影響較小。

謝沈智慧又痛罵此事令住在附近的人及收日薪的人受影響, 店舖要早關門, 責問知不知道油麻地的鋪租多少, 又指有警員手筋被割斷, 又指事後要找人收拾垃圾, 維修街燈, 路牌等, 損失不計其數。

謝沈智慧再三提醒各辯方代表個人背景不是求情理由, 判刑在於阻嚇和懲罰多於改過自新, 而且地院案例都不算是案例, 又指辯方提出的案例暴動人數不同, 沒有一宗案件像此案汽油彈如雨下。 謝沈智慧又批評林偉權量刑起點過低, 並指其他法官也有相同意見。 之後指D5代表誠實寫出有1500人示威, 正如庭上所述及片段所示。 謝沈智慧又指不是只有當晚交通受影響, 是整個星期油尖旺都不能通車。 謝沈智慧又質疑辯方說D5參與程度低, 只是沒有證據證明他有扔汽油彈或有領導角色, 而他的參與程度也不是最低, 因為最低程度是不需要有索帶或戴手套。

關於3位被告的證物根據上次遞交的清單處理。

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1630判刑。

直播員按: 精彩內容不能盡錄orz 為唔關自己事的事情發脾氣, 何必呢~ 浪費曬全世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