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0829深水埗 #審訊 [5/35]

A1: 張(21)/ A2: 田(25)/ A4: 冼(28)
A5: 鄺(17)/ A6: 馬(16)/ A7: 姚(16)
A8:  *(14)
🛑A3: 顧(25)開審日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的欽洲街一帶,連同米XX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罪2至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3,4,8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上址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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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7 再開庭

控方指更新證人名單(12位證人)可能再有改動,已包括較早前完成證供的1-5位及將會作供的第6位。

📌辯方對控方用以辨認被告身份的截圖立場:
A1、A2及A5沒有爭議;
A4未有指示;
A6爭議77頁下半部;
A7爭議全部。

控方指PW11會就住爭議嘅辨認作證。

A7不爭議證人,爭議是否有成人陪同的時間,及被告媽媽行為,但傳召唔到,因病重在醫院。

控方指以上未包括特別事項。

對於A4有否合適狀態答辯,其代表律師指需再與醫生商討。

王官指9月29-30日兩天原則上不會有聆訊,但亦會視乎其他案件進度再確實。

控方要求翻查所有公開片段以找出相關案發位置細節。A6代表律師強烈反對控方要求,因控方依賴4條片段為立場、高登、癲狗、東方,所涉時間不長,約10分鐘內,控方應預視到辯方會有相關盤問,所以理應一早有相關片段(如果有);按此情況,辯方建議先做覆問,如控方找到新片段,法庭可要求重召證人,相對會節省法庭時間及對辯方較公平。

王官關注此申請只就A6相關證人還是亦有可能關於A7或其他證人。控方指希望所有證人亦押後,因想再找尋更多有影到相關位置情況的影片,並打算把該些新片段用於協助其後證人作供。

對於控方申請重整片段及截圖基於盤問安排底下,為案件流暢度,王官批准押後至下午2:30開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