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黎,林,羅(25-36) #1111旺角

控罪1:非法集結
三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花園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2林(35)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花園街一帶,保管或控制1個打火機、1塊布和1個含有主要為環己烷和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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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

D1黎(36)、D2林(35)和D3羅(25)均否認控罪。

預備審訊:

控辯雙方經商討後得出以下內容:

1:控方會傳召10名證人(當中有4名證人屬本案重點);
2:辯方會播放共約20分鐘的片段;
3:控方沒有閉路電視片段;
4:辯方可能會傳召2名證人(包括被告本人);
5:預計審期為5至6日;
6:被告們沒有警誡口供;
7:辯方不爭議證物鏈

法庭將案件排在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不包括10月31日和11月1日)進行為期6日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