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訊 [3/6]

D1 關(17)
D2 * (15)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及D2】

—————————————

【下午進度】
D2代表指D2選擇作供,但不會傳召證人

📌D2作供
主問
🔺五人關係
認識D3,非常熟因是同校同級同學,平時會相約一齊打波打機。同D1非同校但經朋友介紹認識約1年。AP1及AP5同校同班所以也認識,五人不時會相約行街或BBQ等。

🔺為何出現現埸
2020年7月1日知道港島有遊行,相約五點左右在炮台山地鐵站B出口集合想去現場感受氣氛及作觀察,月台上到地面時警察有人群管制並叫往左手面沿英皇道往天后行,只有跟從指示。自己先過對面馬路Aeon買一支茶。D3當時孭Adidas背囊,手持Puma 背囊,D3說Puma是代人取一陣會交還。約1730買完野繼續行,但行前一百至二百米在英皇道有人築路障於是停下看至該班人走開,到達天后見有人示威堵路,不久有人叫走,有人走避開始混亂於是5人行埋一邊,D3將Puma袋交D2叫代孭一陣冇講原因,此時AP5提議入一大廈避一陣。到大廈外D2感到熱同D3講要將身上黒色風褸除下放入Puma袋,五人中AP5先入大廈。
🔺背囊物品
在後樓梯時D3向四人說Adidas及Puma袋內有危險嘢話分別有伸縮棍、錘仔及火槍。四人於叫D3放下袋及物品,其後D3將2個背囊及物品放後梯門附近,五人之後上大廈最高層休息。D2及D3再下樓看示威者走未,D3説不可以就咁放下物品,2人到門外見外面冇咩人折回頂層打算取回背囊。D1及AP5之後打算離開但見有警察折回再放下2個背囊,後來離開大廈外遇上警察,AP5向警察話去公園找朋友。自己第一次知道Puma袋有火槍是在大廈後梯D3告知。🔺身上文宣
D2手機殼背藏2文宣卡是早兩星期行旺角時有人派,因一張有年曆所以放手機方便查看,另一張自己支持其信念一併存放。而第三張身上文宣是當日在Aeon時有人派給自己。
🔺學生證
不知道D1 學生證為何在Puma背囊內。

1524 主問完,王官指進度良好,今日休庭,明天0930控方才開始對D2盤問。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