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審訊 [19/25]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7:陳(17)/ D9:張(19)/ D13:朱(27)/
D15:杜(17)/ D17:高(18)/ D20:林(18)

控罪:
(1) 暴動 [所有6名被告]
(3) D7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詳情:
(1) 全部被告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 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近和咸美頓街近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3) D7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A號寶寧大廈外,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即一支螺絲批, 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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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林小姐的法律代表:#朱寶田大律師 D20不作供,但傳召辯方證人孫小姐出庭作供。

背景
孫小姐今年18歲,在何文田讀中學,是應屆DSE畢業生。孫在2018年加入D20所屬的「青嵐排隊會」,案發時認識D20一年左右。因為孫準備透過大專院校的運動員計劃升學,所以球會總教練發信證明孫過往曾積極參與 (呈上排球會總教練的信)。兩人除球會活動外,私下有來往,平均每週見三四次。


☞ 孫小姐當晚約被告打排球
案發當日因社會狀況致交通混亂,全港學校不用上課,所以孫當日早上到家人在紅磡的店舖幫手,並相約D20當晚打排球 (官:你講慢啲啦我抄唔切呀,[暴怒]一係我畀張紙你試下好似我咁逐隻字寫吖喇!)......因為孫在20:30下班,所以約D20九點左右在培正道遊樂場打排球,先到先等。

孫到達時已經見到D20,兩人隨即開始打排球至23:00左右,之後到九龍中央圖書館附近的公廁更衣,再步行至奧運站。孫解釋「因為想相處耐啲」而且奧運站各自有車返屋企。當日路線 培正道>>窩打老道>>登打士街>>碧街


孫:彌敦道好多人 情況比想像中混亂
兩人步行至彌敦道附近時見有人群聚集,避開人群轉入小巷往碧街方向步行,但轉出小巷後發現彌敦道情況比想像中更混亂。碧街有好多人、有火、有催淚煙,當時身體狀況已經不好,眼擘唔大、呼吸困難,所以站到一旁暫避。

在碧街與彌敦道交界,孫見示威者迎面衝過來,遂貼牆躲避,但回過神時D20已經不在身邊。因為驚慌加上身體不適,所以孫等自己視覺恢復,並確認自己安全才尋找D20,印象中大約23:20左右致電D20時已經無人接聽,無餘力確認時間,當日亦沒有戴錶。後來得知D20被捕......

🟢12:55休庭,14:3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