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審訊 [19/25]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7:陳(17)/ D9:張(19)/ D13:朱(27)/
D15:杜(17)/ D17:高(18)/ D20:林(18)

控罪:
(1) 暴動 [所有6名被告]
(3) D7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詳情:
(1) 全部被告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 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近和咸美頓街近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3) D7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A號寶寧大廈外,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即一支螺絲批, 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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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案發時與D17同居的友人DW2作供。

在盤問下,DW2承認只認識另一位女室友,並無深究作為中學生的D17,為何會與兩名女子同住,因DW2與不認識的異性同住亦不會覺得不自在。中學時D17會收留街頭受傷的流浪貓,後期亦有領養兩隻貓,𣎴過印象中貓狗在家中出現的時間很短,所以不記得有幾多隻。後來D17在2019年末,因家庭理由不續租在碧街的單位,不過D17現時仍養住兩隻貓。

另外,因為之前控方在D7父親作供時,提出當晚午夜旺角警署外有示威活動,所以D7父親當晚根本沒有到旺角警署查詢兒子下落。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當晚在旺角警署當值並撰寫事後報告的警員,下午到庭接受辯方盤問。

🟢 進度較預期快,現休庭至11:50待D20的辯方證人到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