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游德康法官
#0829深水埗 #審訊 [4/35]

D1:*(20)/ D3:*(26)
D4:陳(17)/ D5:彭(18)/ D6:林(16)
D7:林(20)/ D8:梁(20)/ D9:梁(18)
🛑D2已認罪還押中

案件背景:
2019年8月29日,晚上約11時,有人群在深水埗警署附近聚集,包括欽洲街、大南街、基隆街一帶,以及連接西九龍中心、欽洲街和基隆街的行人天橋。人群起初有30-50人,約23:19增至60-70人,他們高叫返送中口號,包括「光時」口號,佔據行人路,以及部分行車線,用鐳射筆照向深水埗警署。另外,亦有人士走向深水埗警署,投擲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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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審訊】

📌傳召控方證人PW7 女警員 PC22188 陳嘉文(音)

如有請報料

🔹控方主問

制服及拘捕D4的警員

(詳情在PW7案情完結再補)

🔸D4辯方代表盤問

PW7不同意辯方提議的警暴行為:
-當她、警長496及其他警員將男子制服在地上時,其實已完全制服男子
-她及其他警員不停向男子頭部及身體以警棍揮打、毆打、過份武力
-即使警員已完全制服男子,將他制服在地上時已控制手腳,多名警員依然不斷毆打以打頭部及身體,依然用胡椒噴劑直接噴向面部及眼睛
-D4曾大叫「放我走呀,返屋企咋」,後有警員回答「唔好講嘢」;D4再回答「我去食糖水,真係對唔住呀」

(詳情在PW7案情完結再補)

1630完庭

辯方盤問未完,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時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