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14淘大 #提堂

朱(26)

控罪1: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內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7128及警員19622。

控罪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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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準備好答辯,法庭宣讀控罪;被告就兩項控罪都不認罪

裁判官提出為何控罪1企圖阻撓兩名警員,不是分開兩項控罪,需要作出澄清,控方表示這是律政司的指示,需要再次索取指示。

商議後,辯方稱留待控方處理,不反對控方申請押後。

控方指案中有10名控方證人,辯方只需傳召3名證人作盤問,對閉路電視片段、醫療背報告和被檢取的證物都不會爭議,預計一日審訊已經足夠,以中文進行。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7月27日14:30,在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堂,以待控方索取指示如何修改控罪1,亦定下在2022年9月14日09:30,在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審訊,如果有承認事實,須在開審前三日交到法庭;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