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李志豪裁判官 #續審 [6/7]
👥何,符,郭,張,李(21-28) #0825荃灣
🛑D2符(23)因另案服刑中
🛑案件背景和控罪詳情: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20544=============
考慮所有因素後,法庭裁定
所有被告的表證成立,需要答辯。
辯方索取指示後,所有被告不作供,只有D7李(28)傳召1名證人,解釋李(28)當時為何管有雷射筆(他會以雷射筆驅趕動物);D1何(23)會呈上醫療報告,指出當時D1身體有多處擦傷和觸傷等。
D4郭(21)的法律代表呈上進一步承認事實,內容與警員拍攝的錄影片段內容時間都準確有關。
下星期一11:30開庭處理口頭結案陳詞,全部證人作供概要會在今日21:00時以新帖文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