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裁判官
#20200229旺角 #提堂 #判刑

D1:許(25)
D2:張(24)
D3:方(39)

控罪:
(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
D1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與其他人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香港警察警務人員,即偵緝警員34731。

(2)意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2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意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香港警察警務人員,即偵緝警員34731。

(3)盜竊 [D3]
D3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偷竊一個警察頭盔,而上述物品為香港警察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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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
D1: 認罪‼️
D2、D3: 不認罪

D1同意案情:
案發日為「831事件」半周年,20:00警方驅散在場悼念人仕。有警員跌裝備,警員回頭再被人襲擊。警員拉槍,人群四散。D1用傘襲擊警員。警員有驗傷,有兩名醫生報告,顯示他有骨折情況。

🌟鄭官確認只處理D1的判刑,不會負責D2及D3的審訊。

D1希望今天能夠即時判刑,不欲押後,亦不需索取報告。控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供鄭官作判刑考慮。

求情:
辯方呈上5封求情信,簡單提及D1家庭背景,他對犯案有悔意,明白後果並願意承擔。過去兩年他內心充滿不安,認為自己愚蠢,希望法庭輕判。他沒有刑事紀錄。

老師形容D1樂觀積極、願意助人,雖被動沉默但常默默地為未來作準備。上司則指他好學、樂於助人,與同事相處很好,又願意貢獻社會。D1在求情信中鄭重向警員道歉,他原本只是行街食飯,身上亦沒有其他物品。

辯方指出,此項控罪沒有量刑指引,希望法庭採納不超過12個月的量刑起點。

判刑:
本案涉及襲警,D1參與襲擊,帶住背包襲擊警員。案發時,香港正處於動盪時期。案發至今距離不算太長時間。

參考李炳希一案(CAAR14/2020),案中的警員被人拳打腳踢至失去意識,而兩位答辯人皆為把風角色。高等法院上訴庭認為,案中的實際施襲者應判監15個月,兩位答辯人經審訊後定罪的適當刑期則是12個月監禁。

本案與上述案例類近,但本案罪行沒有引致警員昏迷--但警員傷勢都嚴重,而且有骨折。本案為多人犯案,但D1是第一個帶頭施襲者,鄭官認為12個月是合適量刑起點。認罪扣減1/3。辯方呈上的求情信雖然對D1有正面評價,但對案情無幫助。施襲就是施襲,判刑要有阻嚇性,因此就此控罪判處D1監禁8個月‼️

D2與D3的審前覆核將於7月25日進行。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