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20紅磡 #提訊

A1:葉(27) / A2:何(28)

1)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傾向作為 [A1&A2]
被告在或約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企圖作一連串妨礙香港警務處作出逮捕作為,而他們知道這些逮捕會被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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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及A2法律代表指上星期五才收到控方的新增文件,頁數多達四百多頁,希望押後案件以提供法律意見。高官指其他被告已排期,希望被告盡快答辯;A1律師表示明白,亦預計押後之後仍能趕上其他被告的在十一月的審訊(八月審前覆核)。

控方不反對押後,提交已修改的案情撮要存檔作紀錄;新案情適用所有同案被告,亦已傳遞給其他被告。

案件押後至 2022年6月23日 1430區域法院再提訊,各被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