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判刑
#1006灣仔 #暴動 #蒙面

D1:仇(30) / D2:梁(23)
D3:黎(32) / D4:何(21)
D5:梁(29) / D6:林(19)
D7:張(29) / D8:岑(18)
D9:蘇(30) / D10:余(19)
D11:梁(26)
*上述為現時年齡

承上: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20231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20232

法官宣讀判刑後讀出部分被告求情信,林官原文節錄如下:
(部分求情信內容抄唔足,有盡量逐字)

頭先各位冇讀出求情信,但我全部睇過晒。我認為有部分讀出嘅會有正面訊息,會轉讀一部分。希望每件審訊經過咁多努力、咁費周章之後,剩下嘅唔係淨係判刑結果、判刑數字,拎嚟同其他案件作比較。我諗大家,包括律師、被告人、親友、社會,都希望一件案件公平、恰當進行,進行完有正面嘅訊息。

呢件案件經過廿幾日審訊,其實每件審訊都唔係愉快經驗。審訊中控方著力檢控,辯方努力辯護,法庭按法律證據作宣判。法庭作出咗判刑,有啲進入教導所、有啲坐牢。若果話喺教導所、監獄時間會好快過,其實係有啲不近人情。但時間總會過去,日子總要面對。最重要係各人離開院所之後咁長一段時間應該點好好過活。日子應該珍惜。最鼓勵人唔係啲咩說話,而係被告人親友、社會對佢哋關懷,同佢哋自己嘅反思。

辯方呈交嘅文件包括被告人自己撰寫嘅求情信。其他案件有啲被告人會好求其寫,不過呢件案嘅被告人都好誠懇咁寫出自己情況。有啲被告人冇寫,我相信佢哋只係選擇唔寫,並非冇嘢想講。當中有啲被告人好認真反思呢件案、講自己對未來期望。由於冇涉及政治宣言,都係正面訊息,本席認為讀出可以令大家對事件、對被告有正面認知。唔會封封、全部讀出,會選取一啲段落。

D4求情信最後一段:
「這種種的經歷是我人生的重要過程。這兩年學到很多,因被捕感受到家人不離不棄,因為患難收穫不少真情朋友,亦因上庭得知不少香港人仍然默默關注社運案件,令我十分感激,並對我的行為造成不便感到抱歉。明白有其他表達方法,了解守法的重要性。
2019社運是我人生轉捩點,我會以積極態度面對人生,反思如何面對人的愛、如何活得更有意義。日後會積極發揮所長,貢獻我心愛的香港。不論前路如何,如果這是我需要修煉的課題之一,我會坦然接受。」

D6求情信選段:
「這次事件後我更加勤奮學習,思想自然、歷史、世界文化,並自己反省。學習這些令自己更喜愛香港文化、香港歷史,想為香港貢獻更多,盡力令自己成為更好的人。理解到這次的表達方法可能有錯、不理智,而身陷囹圄令自己沈澱、反省思考,保證日後成為善良正直的人,用不同方式貢獻香港、社會、世界。
非常感激家人一路的支援,對他們致萬二分歉意。父母、哥哥共同承受壓力,亦要處理種種家庭問題。哥哥仍須面對學業,日後會盡力報答他們。」

D10求情信選段:
「公開試修讀倫理宗教科期間,透過學習知識重新認識自己、審視思考自己到底對甚麼有興趣。並透過不同知識普及平台接觸性平權、死亡等議題。雖然這些不是甚麼才能,但無用之用亦有其用,比起以往只一味接受外界給予的資訊,我能多方面思考。並會以未來到世界不同地方看看為目標,多創作、以自己經歷鼓勵他人。
這段時間由青少年長大成19歲的青年,學會不過分顧慮別人目光,懂得堅持,多了同理心。明白自己19歲,仍有空間進步,成為令社會變得更好一點的年輕人。案件完結後,希望繼續鑽研哲學,並透過心理輔導掃清對疫情及案件,一路擔憂造成心理壓力。這兩年香港面對疫情及移民潮,普通市民也受到工作、學業困難。但很多人迎難而上為此努力,希望重回日常生活正軌。我們認為普通的事情其實來得不易。自己獨特的經歷令我反思、愧疚,會反思過錯,不會再犯任何形式罪行。」

各位被告人咁真摯,相信確實會做得到。希望除咗審訊結果,大家都領略到正面信息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