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暫代區域法院)
#張潔宜法官
#審訊 [3/20]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1:歐(23)/ D3:陳(31)/ D5:朱(28)
D6:梁(18)/ D8:梁(25)
🛑 D2陳(16)開審日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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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讀出以65B呈堂的維修事務經理證人供詞:油麻地7個地鐵站出入口被示威者以索帶、磚頭、木板阻塞和破壞,各出口的清理及維修費用為$6250。另外,閉路電視的維修費用為$22,540;因火警而觸發的煙霧感應器的維修費用為$7,000。

辯方向法庭指出,控方在上一庭播片時要證人幾秒停一停再描述,惟辯方早已在承認事實裡同意控方就相關畫面作出的書面描述,認為控方做法不必要且費時。法官指示控方需要根據辯方所說的進行調整。另外,辯方表示,控方證人作供時多次以「相信」、「認為」等主觀且不確定的字眼,認為證據價值不大,而且主控亦有問引導性問題。

▶️ 繼續傳召 警員9751
案發時隸屬東九龍應變大隊刑事B隊

(詳情後補)

證人未完成作供,小休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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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