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1旺角

D1:黎(36)
D2:林(35)
D3:羅(25)

控罪1:非法集結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 第18(1)及(3)條
三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龍旺角花園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62(a)條
林(35)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龍旺角花園街保管或控制一個打火機、一塊布和一個含有主要為環己烷和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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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7月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三人獲准以以下保釋條件候訊:

1:現金$10000
2:不得離港
3:交出旅遊證件
4: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5: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控方證人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