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701北角 #審前覆核

D1 關(17)
D2 * (15)
D3 * (15)

📌控罪:
(1)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天后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2樓樓梯間保管及控制1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D1及D2】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同日同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伸縮棍;【D3】

(3)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1個錘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D3】

📌背景:
警員在2020年7月1日遊行期間監視3名學生,其後於北角一大廈梯間截停3人,在3人身上搜出卡式石油氣連火槍、伸縮棍及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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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天修訂三項控罪詳情,辯方不反對。D1,D2 及D3答辯分別否認有關控罪。

控方表示會傳召7名證人,有案發大廈3組CCTV、附近酒店CCTV及公開新聞片段等呈堂。

D1代表表示對證物鏈有爭議,3位被告同時爭議呈堂片段內指稱被告身份。

案件排期至8月2日 0930至8月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第7庭作六天中文審訊,期間三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