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宣讀判詞
#20200202美孚

👤李(18)
(🛑曾還柙14日)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3)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15399。

簡單背景:
上訴人否認控罪,在 #梁嘉琪裁判官 席前受審,經審訊後於2021年5月4日被裁定罪成並還押監房看管,其後於5月18日被判處更生中心。上訴人當時申請保釋等侯上訴獲批。

裁決理由: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5444

判刑理由: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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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沒有讀出判詞,法庭駁回上訴人的刑期及定罪上訴申請,需即時服刑🛑

司法機構已上載判詞,詳見: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word/vetted/other/ch/2021/HCMA000392_2021.docx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