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0612金鐘 #審訊 [10/13]

👥D3羅(22), D4馮(28), D6郭(22)
*首次上庭時年齡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4]
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夏愨道近添美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

(2)參與非法集結 [D3,D4,D6]
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近添華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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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進度:

0937 D6代表律師確認昨午往治療後康復今日可繼續,並已看完昨天缺席時審訊內容。

📌PW5 高級督察15707 負責夏愨道人羣管理
D6沒有盤問
覆問
D3代表盤問有關示威者衝擊警方指片段沒有拍到有人持鐵枝或爬過鐵馬,是否可能在案發日關鍵時段0830-1030 以外發生,PW5昨天回答有可能,今確認上述關鍵時段實際也有發生。

📌PW6 總警司70022負責指揮工作
主問
-6月12日上午龍匯道南有不反對通知書集會,0535帶領特別戰術小隊A隊到添華道龍和道交界駐防,任務是保護政總及行政長官辦公室避免受衝擊。夏慤道添華道布防則由另一警司負責,階級上我也需負責比指示。0830-1030時警方已在添華道夏慤道、添華道龍和道設立兩防線
-自己也去過添華道夏慤道,見到龍和道示威人羣數目保守估計由上午五時許百多人增至上午八時許一二千人,人羣亦在八時多開始佔據天橋及地面行車路。有人戴頭盔,眼罩及持自制盾牌,非一般集會所見裝備。期間行為包括叫囂、推警方防線鐵馬,扔水樽、石仔、雪糕桶及路邊雜物等,0830-1030越來越多人參加扔物,並針對添華道夏𢡱道防線,情況一直惡化,印象上午紅棉道上山可行車,中午時已經阻塞,估計受夏𢡱道示威者佔馬路。去到1500左右部份胡椒噴霧用完,扔物頻率增加,收控制室通知指示所有防線退入政府總部大閘內,期間人羣迫近並拆走防線鐵馬。在處理集會經驗中當日並非和平集會,觀察人羣裝備,態度及行為對社會秩序及交通已造成影響。個人認為當時示威者有路可以前往龍匯道和平集會埸地,但卻圍在警察防線前叫囂,聚集人羣不是為和平示威而來。
-播放P4b片段0925時開始,P4e片段0930開始,同意夏𢡱道添華道交界拍攝埸面符合當日現場觀察。而P4d所見約1010至1013後情況惡化,同意人羣數目及路上鐵馬雜物增加,回覆至1500左右情況更差。
D3盤問
-確認夏𢡱道一帶在0800左右東西行線被佔,交通已經被路上人羣及雜物阻塞。
-作供提到0830-1030夏𢡱道衝擊間斷,後來惡化,從播放片段看不到行為和平,鏡頭亦可能拍不到,不確認片中有冇扔物。間斷巡邏中記得0830左右在夏𢡱道發生扔物,笫一次由另一位警司匯報,笫二次1000後是自己見到。
-同意扔物初時以水樽較多
-主問提過因人羣裝備及態度認定當日非和平集會,重申處理過就算未獲批准也可是和平集會,主要考慮態度同裝備。非和平不一定是暴力,播放片段就算普通人也不會覺和平。
-不同意戴眼罩是評估是否和平,警員也有
-2017出任機動部隊副校長後只有風險評估高危集會才親自出動
D4盤問
-當天出動該位置不高危但情況高危,因在3日前6月9日立法會外有激烈衝突,事發日立法會、行政長官辦公室及政府總部列作高危。
-龍和道示威者只有叫囂沒有暴力,但不算是和平
~添華道花槽行人路被警員設防線行人不能通過,花槽對出有鐵馬
-警方死守添華道,人車不能通過
,但口供寫添華道防線要確保暢通,意思管制下確保政府車輛可自由出入
-羣眾要往龍匯道集會有多條路線包括可經添馬軍營,從中信大廈天橋入中信大廈落地下或A出口上天橋落夏𢡱道地面經添美道。但中信大廈或添美道可否通行不記得。
D6盤問
-回答D3提及集會風險評估説過高風險評估活動才出動,最終可以是和平,但機動部隊校長或副校長否出動視乎人手,補充一些大型活動如需要也有可能調配出動,舉例如每年六四集會和平,人數多也會出動。
-PW6沒有參與警方評估612集會風險,當日沒看龍匯道不反對通知書,不知集會警方批准人數
-事發前處理過集會包括六四,七一,所以最多見過幾十萬參與者,同意風險受參加人數,議題及警方人數影響
覆問
-D4代表問過添華道花槽行人路,今再看P4e 花槽對出是沒有鐵馬
-同意如果去龍匯道集會,經過防線一即添華道夏愨道是較遠
-大型集會會要求申請單位安排自己糾察,當天不負責集會不清楚,但直至1500撤入政總沒見過。
-不記得不入中信大廈是否也可行落地面去龍匯道(控方之後指需再查證,明天再確認)

控方尚有一證人2739警司負責不反對通知書及另一警員證人口供可以65b呈堂,辯方有一警方未使用片段呈堂今日完結。

案件押後至明天1月20日 0930繼續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