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暫委區域法院法官
#0811尖沙咀 #審訊 [12/35]
A2:男童X (14) / A3:廖(25)
A4:莊(24) / A7:黃(21)
A8:羅(19) / A9:蕭(23)
A10:潘(26) / A11:羅(22)
控罪:
(1) 暴動 [A1-11]
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1838時2026時,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至堪富利士道之間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2)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A11]
於同日同地管有9粒使已用的催淚彈殼
控方代表: 外聘 #林芷瑩大律師 外聘 #李清桂大律師 外聘 #劉卓言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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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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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19警員10101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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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主問PW19
當晚由PW18處接手D10,在現場作警誡,A10表示無嘢講。PW19將A10帶上警車去新屋嶺,車上幫他除下黑黄頭盔,頭盔及藍包背囊由PW18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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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屋嶺檢取物品
2019年8月12日0010時在新屋嶺檢取黑黃頭盔及背囊內物品,包括2條頭盔帶、1個黑色眼罩、1包白色索帶、1包黑色索帶、2排分別為3支及4支的生理鹽水、1卷黑色膠紙、1支防霞噴霧、1個防毒面具、1對灰黑色3M手套、1張有A10照片的八達通咭、1部iPhone、1個黑色頸套、1黑色手袖、1件灰色衫、1包口罩、1包纱布。
0443將以上證物經放地上點算後放入大袋交PC8710。
0621至0628帶A10見律師,0630交A10覊留中心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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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法律代表盤問PW19
PW19指現埸沒有打開A10背囊搜查,但知道其他警員有。
被問及現場有沒有警員曾將頭盔、一包索帶、護目鏡放入A10背囊,PW19表示不知道,沒有留意。
辯方指出現場有沒有見到PW18將一包索帶從D10的背囊攞出攞入,PW19指見到PW18曾將一包東西攞出攞入背囊,當時不知是索帶。
展示證物膠纸,PW19同意該卷膠纸是灰色而非PW19庭上及口供紙所述的黑色。
12:00 PW19作供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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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問爭議
控方爭議辯方向PW19盤問涉及PW18的內容(主要涉及索帶及護目鏡),之前沒有在向PW18盤問時提出。經休庭考慮後,A10法律代表要求翻聽錄音。
12:30 提早休庭至14:30讓辯方翻聽錄音之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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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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