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0825荃灣 #判刑

下午進度(上午進度按此

D5: 楊(25)

控罪及詳情:
(1)D1-7參與非法集結
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即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

(6) D5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林泰金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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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 開庭先處理其他案件,15:35 才到這案。

辯方律師再作最後總結求情,表示被告有父母支持,被告有做兼職教師,獲同事讚賞有耐心,被告自己亦知道要付出代價才會獲得接納,真誠有悔意,今次事件不是平日性格,希望法庭接納。

裁判官考慮咗約10分鐘,宣讀判辭

事件
案發在2019年8月份,該時經常有大型集會活動,有暴力場面發生,有堵路、縱火、掟雜物,使他人受傷;今次事件係大型召集,當時嘅環境,要知道有幾咁暴力場面,一定估計得到有暴力,而被告選擇咗參與。

被告角色
無證據顯示被告放火,但有證據片段見到當警方上前,被告揸住一條條狀物體揮動,意圖襲擊警察,後來被警察制服,算係使用暴力一份子,單單參與已經係嚴重,有案例提及在此不重複,在情緒激動嘅情況之下,市民互相激勵,後果不堪設想。

判刑
考慮咗被告初犯和求情因素,監禁係絕對適合,每項控罪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即每項控罪判監10個月,無其他減刑因素,考慮到控罪係同一事情發生,判處同期執行,共監禁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