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游德康法官
#0806深水埗
#審訊 [6/10]

方仲賢/前浸大學生會會長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6日,在鴨寮街及桂林街一帶無合法權限及辯解下管有10支可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在桂林街7-11便利店外抗拒襲擊警長52338

(3)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主控: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辯方法律代表:
#王正宇資深大律師 及
#王國豪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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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控方以65B形式於庭上讀出PW13鴨寮街檔主商會主席李女士口供,簡單講及鴨寮街牌檔經營情況。

法庭押後供控辯雙方處理修訂65C, 之後控方將完結。

案件押後至 2021年12月15日 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