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林偉權法官
#1006灣仔
#審訊 [19/25]

👥11名被告(16-29)
案件第二組

D1:仇(27) D2:梁(20) D3:黎(29)
D4:何(18) D5:梁(26) D6:林(17)
D7:張(27) D8:岑(16) D9:蘇(28)
D10:余(16) D11:梁(26)

控罪:
(1) D1-11參與暴動
(2) D9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雷射筆
(3)-(9) D2/4/5/6/7/8/10/11違反《禁蒙面法》

詳情:
(1) D1-11同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 D9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雷射筆
(3)-(9)各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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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D8代表 #鄭愷晴大律師 發生意外,目前身在醫院,指派了法援陳律師到庭,但未有任何其他指示。

陳律師向林官滙報,今早1059時收到鄭大律師電郵通知,之後嘗試聯絡她,但電話未能接通,WhatsApp與電郵皆沒有回覆,音訊全無。

控方原定今天在庭上重播影片,但冇人知鄭大律師會否就相關影片作陳述,經商討後林官宣布取消今天下午審訊,暫時押後至明天續審,期間等待鄭大律師消息或作進一步指示。

案件押後至明天1000同庭續審,期間各被告續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