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2014雨革 #提堂

朱(28)

控罪: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與2014年11月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港幣591,306.17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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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認罪
🔹控方有5名證人
🔸辯方只需要2名證人,不需要第1-3銀行職員證人

辯方透露除了被告外,可能有一位證人

案件押後到 2022年2月15日 及 2月16日(半天)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進行中文審訊,現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