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20200101跑馬地 #審訊 [2/5]

下午(又係無)進度

D3:繆(34) / D4:甄(31)

控罪: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3]
被控在2020年1月1日在香港無牌管有4部對講機

(4)無牌維持電訊設施 [D1-4]
被控於同日在香港無牌維持1部裝設2條未經批准頻道的無線電收發器

(5)管有攻擊性武器 [D3]
被控於同日在西營盤一大廈單位內,管有1支雷射筆、6把摺刀、1把匕首、1把開山刀、4把斧頭

(6)管有仿製火器 [D3]
被控於同日在西營盤一大廈單位內,管有1支氣槍

控方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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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 開庭
控方表示已將D4的答辯案情呈交畀律政司, 律政司約14:45作出回應,立場是維持早上宣讀的版本。
對於律政司的回應,D4代表指由於決定重大,需時考慮,今日無法繼續,假如最終D4不同意案情或需進行紐頓聆訊甚至推翻認罪。
D4代表不排除今天會去信律政司,商討是否可修定同意案情。

劉綺雲關注到若D4需要紐頓聆訊或推返今早答辯,原定審期只剩4, 5及8日早上,時間是否足夠。D3及控方均回答”否”,今早估算是基於D4認罪的情況作出,如D4最終不認罪的話,恐怕要需要更多審期。

15:16完庭,案件押後至明早09:30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