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一庭
#游德康法官
#審訊 [2/19]
#0811尖沙咀 #暴動 

A1: 劉(18) / A2: 郭(16)
A3: 張(16) / A4: 梁(19)
A5: 黃(19) / A6: 梁(25)
A7: 吳(27) / A8: 韋(25)
A9: 卓(23) / A10: 潘(41)

控罪:暴動 [全部被告]
被控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指他們在2019年8月11日香港九龍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和其他人士共同參與暴動。

🔹控方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辯方:
D1 D2 #張秀群大律師
D3 #熊雪如大律師
D4 #林國輝大律師
D5 #郭憬憲大律師
D6 #陳姵妏大律師
D7 D8 #馬維騉大律師
D9 #阮偉明大律師
D10 #朱寶田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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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 開庭 -

🔹控方修改文件
以下地方需要修改:
附件11第17頁 item 32的「警員9754」應該為「13864」;附件14第27頁item 9同樣應為「警員13864」, 另外剛才相關的地圖及截圖已補充。

🎥播放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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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提議明天早上繼續播出片段,只需半天就可播放完畢,而且明天早上會有終審法院的判決,預計控辯雙方需時準備,星期五可以正式開案陳詞並傳召證人。辯方沒有反對,法官同意此安排。

案件管理
D6很大機會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該證人現身處外國,預計11月26日才能親自出庭,即原訂審訊的最後一天,或會影響審訊的時間安排。法官指D6應儘早與控方商討視像作供的可能性。

— 1240 散庭 —

案件押後至 明天 2021年11月4日 9:30 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