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莫子聰裁判官
#20200510中環
#提堂

麥(17)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在2020年5月10日,在香港中環7號碼頭出口1號天橋保管2枝高度易燃液體及2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財產。

背景:
有網民發起「和你唱」及「母親節行街」活動,港九新界多個商場都有人群聚集。被告在中環天星碼頭落船時,被搜出2枝打火機燃料及2個打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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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律師表示被告上次僱用私人律師,今次起改用當值律師。辯方新接手法律代表剛剛去信律政署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控罪,由於需時等侍回覆,故申請押後案件再訊

案件押後至12月3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除今天更改報住地址外,其他以原有條件繼續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