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1001北角 #審訊 [1/3]

陳(21)

控罪:三項侮辱國旗罪

案情:
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分別於北角糖水道天橋、英皇道402-404號7-11便利店外,以及英皇道395號僑冠大廈A座出口外,公開及故意以毀損的方式侮辱一共9支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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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案件的承認事實錯漏百出,被裁判官多番斥責,休庭15分鐘讓控方修改承認事實

📌承認事實
於2020年10月1日0600時,男子黃世佳將36支國旗掛在糖水道至英皇道附近範圍及行人天橋上,每支國旗掛在3米長膠水喉上。其後,黃世佳發現有12支國旗被毀壞,更有2支國旗失蹤。其後,警員18386 於1610到達現場,並拍攝了現場的相片P2。

2020年10月9日,警方於北角健康邨紅桃樓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 "我無鎅過"。

警員8636在被告身上撿取了一個黑色頭套、一個長手臂套、一串鎖匙。警員3120於被告家中撿取了一條黑色短褲、一件黑色adidas圓領t-shirt、一個黑色運動袋、一對黑色護膝、一對黑色護脛、一條黑色運動褲。警員3120在被告身上撿取了一頂黑色鴨舌帽、一個黑色斜孭袋。

2020年10月9日1729-1821,被告在北角警署作出了一次錄影會面。

傳召PW1林偉業 (音)

控方代表主問

2020年10月1日,PW1與兒子乘搭2A巴士由康怡廣場前往炮台山。PW1坐在巴士上層左手邊第四排走廊位,兒子坐在他旁邊。當巴士到達北角新都城巴士站時,PW1見到有一名蒙住面,上身穿黑色衫,「全身包到黑曬」的男子,將糖水道行人天橋上的中國國旗扯下來,並丟到天橋下東行線的電車路。

PW1稱自己只見到該男子拉扯1支國旗。PW1稱自己的視線沒有受阻,因爲當時巴士上層只有小量乘客。PW1 稱巴士大約與該男子相距約30米,而自己觀察該男子約5秒,然後便立即致電999報警。PW1確認糖水道天橋有一邊是連接康威商場。

📌播放康威商場 閉路電視片段
-片長約30秒

辯方法律代表 姜大律師 盤問

控方沒有覆問

-PW1作供完畢-

傳召PW2 香港弘愛會主席 曾卓兒
北角建制派地區團體香港弘愛會主席,曾經於2015及19年的區議會選舉中代表自由黨在東區區議會丹拿選區出選,但兩次都落敗。

控方代表主問

案發當天,PW2在弘愛會僑冠大廈會址落樓,然後在紅綠燈位置等過馬路。期間望過對面明園西街馬路,見到有一名黑衣男子將明園西街與英皇道交界的7-11門口的一支國旗拉下來,國旗倒下在地上。

當時男子帶黑色頭套,所以「眼耳口鼻睇唔到」,穿著黑色短袖圓領T恤,但PW2看不到T恤的圖案,黑色短褲,帶長護膝,長度大約是從小腿到腳眼,黑色布鞋,右邊膊頭背著黑色環保袋,上面有一些白色英文字。

然後,男子從對面馬路走過來PW2的位置,經過PW2的身邊,從環保袋拿出鎅刀,用左手鎅了2支國旗,然後將鎅刀掉在地上。其後,再從環保袋拿出另一把鎅刀,然後又鎅了2支國旗。期間PW2嘗試拿出手機拍攝過程,但由於馬路上有很多途人穿插,所以拍攝失敗。

📌播放P20C 片段
由13:44播放至15:01

- 1255午休 押後至1430再續 -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