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9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9/10]

A1: 伍(16) A2: 羅(17) A3: 梁(22)

控罪:暴動
三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厚福街附近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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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主控未準備好特別事項陳詞,申請押後至明天。

法庭指示主控需要在今早完成該陳詞,並將文件交予辯方;控辯雙方必須於今午1630前將文件呈交法庭。

案件押後至明早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