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20210301西九龍法院大樓 #答辯

丘(34)

控罪:
(1)故意阻撓警務人員
(2)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3)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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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控罪皆不認罪

控方表示有9位控方證人,辯方只需第1-4及第9位控方證人。

押後至2021年9月29日作審前覆核,控辯雙方須於3天前呈交聯合問券及草擬版承認事實

裁判官注意到部份控方證人為本院職員,如有需要可考慮轉往其他法院審理。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