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中環
法庭再處理 D1 馬(19) 的答辯。
‼️被告承認 #非法集結 控罪
‼️案情與D2相同。
⏺求情
被告20歲,是一名紋身學徒。與母親及女友同住,今天兩人及多名朋友在場支持。辯方律師呈上七封求情信,包括由被告本人撰寫、雇主(紋身師傅)、母親、女友、契家姐、校友會校董及朋友的信件。求情信可見被告有真誠的悔意,因案件對自己及關心自己的人有很大影響。被告的成長並非一帆風順,於中五畢業,前期工作亦不穩定,直到遇到紋身師傅成為其伯樂,紋身將成為長遠事業。母親信件指,被告把家庭及母親放在第一位,平日很有交代。服刑期間將繼續學習知識,上進修課程。
法庭表示,基於被告年紀,索取報告是無可避免。
案件押後至 2021年9月3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判刑,期間
還押以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