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炳宙裁判官
#20210208粉嶺 #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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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62)
案情按此
控罪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繼續申請無需答辯,押後等待法律意見,期間不反對D2保釋。上次提堂至今,化驗結果已出,爆炸品專家共驗得硝酸鉀17.3公斤、鎂粉1.8公斤、硫磺38克、鋁粉1.2公斤,並稱以上化學品都可作為製造爆炸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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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押後至9月8日0930,於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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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繼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