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淑嫻裁判官
#1013荃灣 #審訊[3/2]

何(18)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毀壞他人財物

詳情:
被控於19年10月13日,在荃灣海盛路荃灣廣場外,管有1個膠樽內含144毫升環己烷及甲基環己烷和108毫升異丙醇,上述是高度易燃的有機溶劑、0.02克不明類二氧化硅固體物、1個玻璃樽內含130毫升升環己烷及甲基環己烷和108毫升異丙醇,上述是高度易燃的有機溶劑、0.61克固體澱粉、及1支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些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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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 保安指完晒今早8單雜案先清場再派飛畀人入去聽手足 case
1501 未派飛,有樓上 #0728上環 手足送了自製朱古力畀手足及親友❤️
1530 繼續未派飛………
1548 保安指入面仲有2單,派飛了TT
1602 入得+開庭,庭內有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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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早前呈交的書面陳詞,控辯雙方今於庭上無口頭補充。

劉官留意到控方有一書面案例關於其犯罪意圖,內容約指被告不一定要即時使用工具,問及辯方會否有所回應但辯方指沒有回應。

本案押後到2021年8月13日14:30在西九龍法院第五庭裁決。被告將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16:12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