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練錦鴻法官
#審訊 [18/50]
#0728上環 #暴動

D1:陳(21)/ D2:陳(22)/ D3:布(24)
D4:何(17)/ D5:梁(20)/ D6:楊(31)
D7:彭(20)/ D8:劉(28)/ D9:廖(30)
D10:陳(28)/ D11:林(22)/ D12:廖(19)
D13:李(21)/ D14:胡(21)/ D15:張(19)
*以上全為案發或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D1-15暴動 🛑D4已認罪,還押中
(2)D15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D15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  🛑已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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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手術後出席本日審訊,須以輪椅代步,獲准於旁聽席聆訊。

傳召PW58 警員15241 陳彥彤(音)
當日駐守反恐特勤隊第一隊,為STC(畜龍)
負責拘捕A8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控方主問PW58內容

辯方沒有盤問

-PW58作供完畢-

傳召PW59 偵緝警員18152 施康澤 (音)
當日駐守東區反三合會行動經第一隊,為港島應變大隊,便裝當值
負責A8搜查及檢取證物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當日從警員15241(PW58)接手A8,其後為A8進行警誡及搜身。PW59從A8身上檢取一個黑色背囊(P8-4),在中檢取至一個黑色口罩(P8-5)、一個未開封灰色口罩(P8-6)、一對黃色綠色手套(P8-7)及一個透明眼罩(P8-8)。

A8法律代表 #陳偉彥大律師 盤問

辯方指出當日2149時,A8在警誡下表示「冇野講」,PW59同意。

辯方指出當日較早前A8曾被其他人踩到右腳,致其腳掌痛,直至翌日凌晨,A8痛楚加劇,需要救護車服務,PW59確認辯方律師說法,而當晚PW59亦曾向警署值日官申請召救護車。

PW59重覆確認A8被截停時,其處於凹位,其背著背囊,戴著豬咀(沒有檢取作證物)、 一對青黃色手套及一個眼罩。

控方沒有覆問

-PW59作供完畢-

傳召PW60 高級偵緝警員2024 張景勝 *現已升職為警長*
當日駐守九龍區刑事小隊,為西九龍應變大隊
負責A13搜查及檢取證物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2203時,PW60到達寶軒酒店外,從警員 17540(PW57)手上接手處理A13。

PW60替A13進行搜身並檢取證物,當時A13手持一個透明眼罩(P13-2)、頸上掛著一個3M 灰色口罩(P13-3)、雙手戴有一對灰色手套(P13-6)、膝蓋(褲外面)有一對護膝(P13-4) 、腳上(褲裡面,長褲遮蓋)有兩對護肘(P13-5),背囊內有一部黑色iphone。

PW60指出由於當時現場環境較混亂,因而決定先檢取其認為較重要的證物,期後在葵涌警署內亦有檢取A13的八達通卡。

📌播放P82開源片段(第二十二段)NOW新聞錄影片段
由實時21:47:59開始播放

片中顯示文華里一間銀行外的凹位位置,PW60確認此處非自己接手A13的位置。
片段顯示A13的前臂位置有反光,PW60表示當時不曾留意A13手上的物件,因而沒有
檢取相關物品。

A13 法律代表 #石書銘大律師 盤問

PW60在寶軒酒店外接手A13時,其已被捕。當時A13正坐在地上 (PW60相信是酒店入口位),面向酒店,附近是玻璃門凹位。PW60指除了見到被捕人外,不能肯定凹位處有許多雜物或其他參與集結人士的物品,亦仔細記下地上的物品,只知地面上有雜物。

辯方指出經過文華里到寶軒酒店的路上有雜物,包括一些豬嘴、眼罩、水樽、竹枝等, PW60指自己沒有記錄,因而不肯定該些雜物是甚麼。

PW60忘記接手A13時,其是哪一隻手持透明眼罩。

📌播放P81開源片段(第六段)
由播放器時間07:14:26播放至07:14:34(推算時間為21:59)

片段中有包紮頭部的為A13,其當時已被捕。PW60為身穿白色T-shirt的便裝人員

07:13:52 PW60表示其應該已到現場,沒有印象當時掛在A13頸上的物件是甚麼,亦沒有檢取作證物,當時PW60仍未接手A13。

07:14:28 辯方指出片段可見A13曾舉起右手,PW60指由於畫面被遮擋,因而不能肯定是手或其他東西

07:14:34 辯方再次指出片段可見A13舉起右手,向臉部托一托眼鏡,其手上沒有持透明眼罩,PW60表示「呢隻手冇」

📌播放P81開源片段(第十五段)TVB錄影片段
由播放器時間00:01:01,推算時間為21:47:07開始播放

*片段時段早於PW60到場時

辯方指出畫面中的是A13,PW60表示其身形與A13相似。辯方形容A13頭上沒有透明眼罩,左手亦沒有持著眼罩,PW60表示不肯定該人頭上有甚麼。

PW60同意片段中A13沒有戴眼罩,但不能肯定其左手是否有持著眼罩

📌播放P82開源片段 (第二十二段)NOW新聞錄影片段
由實時21:47:58開始播放

片段可見A13雙手伸直,有戴冰袖。辯方指出片段中看不到A13有戴眼罩,PW60同意

📌播放P81開源片段(第十九段)
由播放器時間01:15:13播放至01:15:18
-顯示A13被警員從銀行帶至寶軒酒店外的畫面

01:15:16 A13的左手張開,見到五隻手指,而手上沒有持著眼罩,PW60同意看不到有眼罩。

🌟#練錦鴻法官 加入旁述指「第十三被告被警員遮擋,只係見到手嘅部分伸出」。接著向辯方澄清指「我唔係駁你,我形容我見到嘅嘢姐,我覺得係右手」。重播一次後,練官詢問辯方該手為左或右手,辯方表示認為是左手。練官指「唔緊要啦,總之一隻手啦」。

PW60不知悉A13從何處得到眼罩,但其手持眼罩,因而相信A13管有此物品。

PW60同意自己不知悉A13是在制服前或後才手持眼罩,但不同意A13在搜身時沒有手持眼罩,亦不同意眼罩不是從A13手上檢取的。

控方沒有覆問

-PW60作供完畢-

傳召PW61 偵緝警員12733 ??正
當日駐守九龍城警區刑事情報組,為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
負責A14搜查及檢取證物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2203時,從警員15944(PW57)手上接手處理A14。PW61接手A14時,其身穿黑色短袖衫、黑色短褲、白色鞋、黑色框眼鏡、 背黑色背囊(沒有檢取作證物)、以一件藍色短袖衫(P14-4)遮蓋口鼻。

A14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盤問

接手A14時,PW61有出示委任證表露身份,對其施行警誡後進行初步搜身。PW61忘記當時有否搜查A14的銀包,亦忘記有否從A14的褲袋中取出任何物品,例如一張聖約翰急救卡,PW61看過急救卡實物後仍表示沒有印象。

搜身後,兩人在場等待一小時才登上警察運輸車前往葵涌警署,PW61忘記了等候期間A14有否要求從背囊中取出眼鏡並戴上,辯方多次指出後PW61仍表示對相關情節沒有印象。

控方沒有覆問

-PW61作供完畢-

傳召PW62 偵緝警員8830 何文傑(音)
當日駐守為九龍城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為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第一隊
負責A15搜查及檢取證物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2110時,PW62沿干諾道西進入干諾道中並向中環方向推進。期間,PW62經過干諾道中至文華里,見到前方近中環方向有數百黑衣人戴頭盔、口罩以竹枝、垃圾建路障,有人用丫叉向警方發射不明物體,掟石頭、磚。

約2200時,PW62到達寶軒酒店外,從警員15944(PW56)手上接手A15。

📌播放P81開源片段(第六段)
由播放器時間07:13:35,推算時間為21:59:56開始播放

片段可見A15坐在地上,戴黑色手袖。PW62回應當日接手A15時不曾留意其有否戴手袖,亦沒有檢取相關物件作證物。

A15法律代表 #王國豪大律師 盤問

PW62確認當日沒有檢取A15的黑色背囊作證物。

2206時,PW62在寶軒酒店外替A15搜身。PW62的相關證人供詞提及「檢查後,沒有發現攻擊性武器,到葵涌警署後再檢查」。PW62從A15身上及背囊發現共十四件物件,辯方欲確認其中四件。

PW62確認在A15的背囊內搜出一個透明膠盒,內有一枝鐳射筆連一粒電池及兩粒未開包裝電池(P15-15)、一枝噴漆(P15-11)、一個無線電通訊機連耳機線(P15-10)、總共25枝生理鹽水(P15-12至 P15-14)。

控方沒有覆問

-PW62作供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早10:0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8庭(暫代區院)續審,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