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暫代區院)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審訊 [7/9]
#1118佐敦 #營救理大 #暴動

D1: 郭(23) / D2: 羅(31)
D3: 姚(34) / D4: 丁(26)
D5: 蔡(24)

控罪詳情按此

承上: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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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開庭,D3姚繼續作供。接受控方盤問……

控方質疑姚證供絕非真話,實情是環保袋放在背囊旁邊,姚亦無多次向警員講「個袋不屬於自己」。若環保袋不屬於姚,他根本不可能在差人叫攞埋嗰個環保袋時,順手攞埋。

🧷 關於搜查經過的案情:
話說姚當晚在後巷應黃成光警長要求「攞埋d嘢行出嚟」,於是姚攜同自己的背囊、一個放在身旁不屬於自己的環保袋。警員首先在姚正前面搜查姚的背囊之個人物品並攤在地上,姚供稱沒有留意警員搜查環保袋,因為環保袋不屬於自己。 (控方認為被告不關心警員搜查環保袋,不合情理🤷‍♂️)

📌索帶從何而來?
當警員將銀包、口罩放入背囊,之後將索帶及對摺的環保袋塞入背囊,姚才意會索帶是從環保袋內取出,所以向警員講「d嘢唔係我嘅」姚補充因為警員搜查時不斷查問個人資料,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所以無留意索帶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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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 D4丁出庭作供……

📌背景
案發當日送貨工人,11月18日晚大概工作至20:20分在大角咀櫸樹街下班,砵蘭街落車後「揾飯食」,在車上已經打算去吳松街19號「紅伶飯店」食晚飯。

丁仔落車後沿砵蘭街落車步行至吳松街與甘肅街交界,沿途零零丁丁見到有食肆營業,但丁仔沒有停留或改變主意至別處用膳。21:15到附近街口時離遠發現紅伶飯店已經打烊,本打算原地企一陣後揾車撘,但聽到彌敦道有好多人聲、零零丁丁嘅澎澎聲(催淚彈/橡膠子彈),丁在好奇心驅使下沿甘肅街去彌敦道睇吓有咩事發生。


📌彌敦道眾生相
丁供稱當時彌敦道馬路上站滿黑衣人,不過行人路上有著恤衫、藍色牛仔褲的人,亦有著高踭鞋的女士,相信他們是市民。期間聽到歡呼聲似乎是吶喊助威,亦見到有人掘磚、警署有火光。

丁繼續站在彌敦道觀察,見到有一男一女派防毒面具及急救用品、有黑衣人遮陣、「遠處在加士居道橋底,有人掟類似玻璃樽的物件」、「在後方用遮圍住唔知做d乜嘢」

物資站男手足 🟡D4丁仔
🟡可唔可以要一個防毒面具呀?
可以 (遞防毒面具&眼罩俾丁仔)
你要唔要生理鹽水?
🟡可以攞幾多?
成盒都得。

【物品來源及用途】

就係咁,丁仔獲得生理鹽水、防毒面具、兩副眼罩。於是丁仔將眼罩與生理鹽水放入背囊,由於唔識戴防毒面具,所以直至被捕時防毒面具都只是掛在頸上未有使用。背囊內的手套是工作送貨時用,因為「無乜手尾」經常唔見手套,所以有多對手套備用,兩傘只是以防下雨……其餘背囊內的Tshirt、「shirtcool清涼噴霧」等物品都是工作用。

丁強調因為空氣中瀰漫著刺鼻的催淚煙,故索取防毒面具、戴上面巾保護自己;身上所有物品並非用作參與暴動;在現埸出現或逗留亦非為了參與示威、支持或鼓勵示威者。

📌D4丁仔被捕過程
丁在彌敦道觀察十幾分鐘後,即使身後已經有警察追捕示威者,但仍然認為自己「無做啲咩,唔怕俾警察拉」,惟聽到槍聲後覺得有危險,所以跑返入甘肅街,不久丁被警員撲跌並壓在地上至呼吸困難,在地上爬行雙手左搲右搲,更遭警員多次棍毆左手,詳情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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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丁仔繼續作供,接受控方盤問…

大部分時間為口奔馳,無瑕理會政治,對警方執法無特別厭惡或喜愛。丁表示除了小學體育老師教同學用生理鹽水洗傷口、到醫院洗傷口之外,沒有接觸過生理鹽水。

控方質疑丁仔當日工作12小時,唔攰唔肚餓嘅咩?點解仍然堅持由旺角步行至佐敦紅伶飯店?當晚並非為去紅伶飯店而到佐敦,身上裝備可見參與暴動一份子。丁仔回應指當晚其實不太餓,而且從事運輸行業本來食無定時,已經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