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李慶年法官
#1118油麻地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郭(18) 🛑已還押逾2個月

控罪
(1)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及咸美頓道交界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鉗。
(21)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支雷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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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辯雙方需時索取指示

控方將會於下次提堂申請把此案件與另一案合併
另一案詳情: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5238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 2021年6月25日 1430 灣仔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按:郭手足精神不錯,有向旁聽席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