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陳仲衡法官
#0728上環 #審訊 [62/60]

23名手足

控罪:
(1)暴動 [A1-24]
(2)襲擊警務人員 [A15]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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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會繼續出庭作供中

(直播員祈禱)

1545 小休15分鐘,主問將近完成

1604 再再再再再開庭

1618 完成主問,其他辯方沒有盤問

控方盤問進行中

1637 未完成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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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律代表主問A3逐字稿
📝控方盤問A3逐字稿

(原諒直播員急出住先,遲啲詳情比番大家😭
D3 辯方案情大致如下:

主要說明 D3當日喺灣仔會展度幫玩具反斗城做展銷由晏晝番工番到1900

當日是第4日番展銷,唔駛番展銷果陣係做玩具反斗城嘅銅鑼灣店

D3當日離開會展時已戴上手袖同護膝(工作需要,所以由番工開始已經戴住)

戴手袖原因:貨物多塵,污糟同會整黑隻手
戴護膝原因:前一日整親膝頭,整理貨物時,因為會冇枱比佢用,所以要跪低,戴護膝能避免進一步整親

攜有刀目的:工作需要,非以傷人或破壞為目的
攜有萬用刀目的:為刀的後備,同樣是工作需要,而且萬用刀其中部分有匙羹同叉,用來食飯

約1945 D3由會展離開,搭黨鐵到上環搵一間叫「我愛慢煮」嘅餐廳食飯,行嘅路線係根據食評指示嘅路線,包括openrice同新假期......等

當日到達現場前,D3沒有機會睇電視,並不知道當時警方的警告。在現場,亦只聽到好嘈吵嘅聲音,唔清楚嘈吵聲所喊的口號內容。

在辯方律師提問下,D3對以下內容一一否認

1. 認為可以現場親身參與暴動/非法集結
2. 與任何在場或不在場的人有著同一個犯罪計劃或協議
3. 懷著一個與任何人一同集結的意圖
4. 於現場示威/非法集結/暴動擔當任何角色
5. 在現場協助或教唆現場人士
6. 藉著其出現以鼓勵現場任何人做嘢
7. 於現場進行任何破壞社會安寧的事
8. 於現場作行擾亂秩序行為
9. 於現場作出任何威嚇性,侮辱性,挑撥性行為

袋中有豬嘴同被捕時戴住口罩嘅解釋係:呢2樣嘢本身佢冇,佢係出左地鐵站之後,有個男人塞比佢,佢嘗試比番佢,話佢唔需要,但個男人已經跑走左。曾嘗試搵垃圾筒丟,但搵唔到,唯有放番落袋先。

由於去到途中(地圖的標示3),佢就發現有示威者同警察塞住左,行唔到,諗住向後行果陣,就已經啲示威者話要向後,人擠人咁,又開始有催淚煙,所以佢戴外科口罩諗住頂一頂。

辯方有問,咁點解唔戴豬嘴阿,佢答唔知用途亦唔識用

*地圖的標示3係講緊琴日佢自己畫出黎,由地鐵站行到去德西最遠嘅地方,最遠嘅地方就搵標示3黎做記認

(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2021年5月25日0930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