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24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判刑
D1:蔡(20)
🛑認罪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 D2]
於2019年9月24日在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2) 非法集結 [D1, D3]
於2019年9月24日至25日在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3)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於2019年9月24日在彌敦道與水渠道管有1個發出鐳射光束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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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同案於上庭的裁決結果: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5544========
辯方陳詞:
報告內容十分正面,希望裁判官考慮以下3點:
1. 坦白承認罪責,向撰寫報告人士表達知錯,有正面解釋犯罪原因,承諾不會再犯
2. 獲家人支持,家人有到庭支持,還押期間,即使住得十分遠,仍每日到懲教所探望
3. 正面面向將來
用不同方式聯絡學校,以保留學席
若判處更生中心仍有望,趕及9月開學
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亦建議判處更生中心。
裁判官接納報告內容。
速報
量刑起點:三項控罪均判以
更生中心 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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