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審前覆核 #20200908粉嶺
何(64)
控罪:刑事恐嚇
(於粉嶺裁判法院外恐嚇大波man石房有,
詳情請看蘋果日報)
被告不認罪
❌控方會傳召2位證人,分別為一名街外證人(即大波man)、一名警員證人(負責形容當時環境狀況及拘捕事宜)。控方表示會呈上2個光碟作證物;
辯方不爭議拘捕事實,表示會傳召一名事實證人,不會呈上其他片段。並表示今天仍沒有控方片段的錄音謄本,相信到時審訊會有。
控辯雙方預2日審訊,但法庭表示1日時間已足夠。
押後至6月4日930於粉嶺裁判法院3號庭進行中文審訊。
(按:辛苦何手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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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2021更新
案件押後至11月1日09:30於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再訊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