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未知案發日期



控罪:
1.未有按照牌照規定管有無線電器材
2.管有攻擊性武器

據控方了解,被告早於2019年12月6日由香港國際機場離開香港,至今未回港,案件押後3個月至7月8日09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次傳召被告。

(按:手足安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