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域法院)
#陳仲衡法官
#0728上環 #審訊 [19/60]

23名手足

控罪:
(1)暴動 [A1-24]
(2)襲擊警務人員 [A15]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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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法律代表 #李國輔大律師 甫開庭表示A21今早身體不適,向法庭申請今日缺席審訊,法官批准,期間由 #李國輔大律師 全權代表A21,審訊繼續。


PW14偵緝警員14064 林健邦 繼續作供
案發當日為新界南總區應變大隊
便裝當值
負責制服A5

A5法律代表 #葉青菁大律師 盤問

控方覆問

PW14偵緝警員14064 林健邦 作供完畢

A21法律代表 #李國輔大律師 表示,A21就醫後診斷為腸胃炎,希望今日全日休息,明日再到庭應訊。法官批准。

1045 休庭清潔,1058再開庭


宣讀有關A6的承認事實

(24)2019年7月28日約2000時,偵緝警員11869 蕭啟發 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的馬路上制服A6,當時第A6頭戴防毒面罩(P6- 1)、雙手戴手套(P6-2)、身穿黑色「Shuffle」字樣短袖上衣、藍色長牛仔褲及灰色球鞋,背淺藍色背囊。

(25)同日偵緝警員11869 蕭啟發 以「未經批准集結」拘捕A6。

(26)同日偵緝警員11869 蕭啟發 在德輔道西40至50號西區中心外的行人路上從A6右前褲袋檢取(1)一支黑色電筒(P6-3)、(2)一把黑色鉗(P6-4)及(3)一包白色膠索帶(P6-5)。

(27)同日約2300時,偵緝警員11869 蕭啟發 在葵涌警署檢取A6在德輔道西時戴著的P6-1及P6-2作為證物。

(87)2019年7月28日,偵緝警員48989郭志浩在葵涌警署拍攝5張A6相片呈堂為P28(D6)(1)-(5)。

(88) 2019年7月29日、7月30日及2020年1月14 日,警員17414陳浩鳴、偵緝警員4980陳汶、偵緝警員7696劉祺添、偵緝警員4905許銳亮、女偵緝警員6665林嘉汶及警員8543關耀輝拍攝8張從A7證物相片,呈堂為P29(D6)(1)-(8)。

傳召PW15 偵緝警員11869 蕭啟發 作供
2019年7月28日被編入新界總區刑事應變大隊,便裝當值,並穿上警察背心。

控方主問

PW15在P62地圖上以紅色交叉標示制服A6的位置,呈堂為P62A_PW15_001A。

1122 早休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