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葉佐文法官
#審訊 [3/25]
#不是聲援 #白衣暴徒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案件編號:(已合併)
DCCC 888/2019
DCCC 11/2020
DCCC 734/2020

🚹🚹白衣暴徒🚹🚹
D1:王志榮(54) 運輸公司東主
D2:黃英傑(48) 電纜技工
D3:林觀良(48) 🔵認罪還押中
D4:林啟明(43) 🔵認罪還押中
D5:鄧懷琛(60) 燒烤場東主
D6:吳偉南[飛天南](57) 貨車司機
D7:鄧英斌(61) 無業
D8:蔡立基(40)機械技工🔵還押中

控罪:
(1)D1-4,7-8 暴動
(2)D1-4,7-8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3)D5-6 暴動
(4)D5-6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5)D5 暴動
(6)D5 有意圖而傷人

主控是 #周天行先生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0950 庭內正預備屏風,未開得庭住
0955 廣播
1022 開庭

控方甫開庭向法庭匯報幾個事項
① 屏風已預備好,但玻璃上反映會見到證人,提出好繁複嘅建議。葉官建議若控辯雙方沒有意見,可以對受匿名令保護的證人指名有機會見到少少佢地,證人全程,包括作供時可戴帽及配戴口罩;現場沒人反對

② 匿名令通告已張貼法庭外

③ 控辯雙方昨午試完播放系統,大家已掌握基本操作

④ 昨提到辨認被告身份事宜由辯方闡述被告容貌轉變。據控方了解D8被捕後接受警方在警署拍攝的照片,但當時沒有告知照片的作用,故有打算爭議呈堂性。對此法庭記錄在案。

葉官問辯方還有否對被告容貌改變需要陳詞?即容貌上有關鍵性的改變,可能7月21前曾拍照,舉例如某被告一兩天前曾參與婚宴期間有拍照,從中睇到當日容貌可能與今不同;可能頭髮長短、有否佩戴眼鏡、甚至整容,辯方都應該一早知會而非到結案時才boom一聲掟張相出嚟。D1/2/5/6/7沒有需要。

控方觀察到若上述被告聲稱沒有關鍵性的容貌改變,警方拘捕程序系統內有些相片希望可呈堂,辯方指控方昨晚23幾幾pm時先email此建議。葉官:11點?!咁今天一起身都有啦,辯方都要拎咗指示先。

葉官問PW1警員53487負責講述7月16號發生的事與本案有何關係?控方指是用作提供背景資料。葉官手上除了最新一份書面開案陳詞,還有一份2020年3月由律政司的Christal Chan和Jennifer Tsui共同預備plea day的案情摘要

(詳情後補)

1110 午休至1445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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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
望慣手足案場面,覺得依家啲班被告冇乜親友到場旁聽好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