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七庭 #審訊
#練錦鴻法官 #續審 [2/5]
D1: 黃(31), D2: 吳(23)
D3: 蘇(24) #0707旺角

控罪:
(1) 猥褻侵犯另一人 [D1]
黃手足被控於2019年7月7日在九龍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猥褻侵犯女子X。
(2) 非法禁錮 [全部被告]
各被告同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將女子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並在違反其意願下將她羈留。
(3) 非法集結 [全部被告]
各被告同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PW3 處理證物的偵緝警員9696余俊輝(音)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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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不放證物入證物室,避免監管?
辯方質疑PW3警員9696,為何知道西九龍警區本身有證物室,而且在預知即將會有證物的情況下,卻不考慮將證物放在證物室?反而預留208室的鐵櫃存放證物?辯方認為證物放在鐵櫃有機會被不當干擾,因為鐵櫃由PW3看管,證物袋的封條可以在任何時間加上。

證人回應指撿取的證物需要輸入電腦系統,而政府電腦比較慢,證物室的辦公時間是朝9晚5,而且交收證物需要預約,因此先暫存在鐵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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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維錕大律師午休時見PW3與PW2在區域法院外的休憩處吸煙,PW3堅稱只是咁啱撞到,亦無與牠交談或討論案情。

🟢明天10:00於區域法院第七庭續審,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