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七庭
#杜麗冰法官
#20200119金鐘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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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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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中
控罪: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案情:於2020年1月19日遮打花園有獲批准集會,有大量人羣往金鐘方向行走,被告在港鐵金鐘站B出口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被告於2020年1月23日在家中被拘捕。
背景:於本年1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經審訊定罪被判處監禁5個月,裁判官劉綺雲拒絕保釋等候上訴。
速報:保釋申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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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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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法官指一般批准保䆁主要視乎有沒有合理爭議原因(reasonable argument)推翻定罪而本身刑期不長。如未收到法院裁判官相關文件(statement of findings)或審訊紀錄/騰本(transcript),基本上是沒有充足齊全資料去衡量上訴理據(merit of 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