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彭亮廷裁判官
#0810馬鞍山 #審訊 [1/2]

陳(31)

控罪: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10日於馬鞍山鞍祿街公園管有一枝鐳射筆

控方將傳召5個警務人員作供

PW1警長34962 作供完畢
PW2警員1720 未完成作供

下午PW2將會繼續作供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