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鍾明新裁判官
#20200715西九龍法院大樓
#審訊[1/1]
古思堯(74)
被告今日無律師代表,自行答辯。
控罪:侮辱國旗
2020年7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A座B座地下之間的公眾區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
背景: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人,被控於去年 8月至10月期間煽惑、組織或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於2020年7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社運人士古思堯到場聲援,他在法院大樓外舉起一面倒插的中國國旗,上面寫有「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等字眼。他隨即因涉嫌「侮辱國旗」被捕。
(2020.07.15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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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證物:
P1 一個黑色膠袋
P2 一面土製國旗
P3 一支白色旗杆
P4 與被告的錄影會面記錄
P5 由刑事偵緝警員15470於當天拍攝的片段(P5a為17張片段截圖)
P6 由警員9325於當天拍攝截停搜查被告的片段(P6a為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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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控方證人PW1男警員 吳嘉輝(音) 14768 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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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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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PW1 2012年加入警隊,現階級為長沙灣警區分區特遣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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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情況
0815 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管制人群
0900 PW1在通州街望向公眾人士活動區,見到有約30人士聚集,包括記者,參與集會人士和上庭人士
同時在其前方30米見到被告,左手拿著1支約2米長白色旗杆,上有1面倒掛國旗,上有黑色字句
0920 被告準備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B座出口,PW1遂與同胞在通州街近東京街因懷疑被告侮辱國旗截停被告搜查,在黑色膠袋中搜出一面中國國旗,上有「黑色恐怖」、「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等字句。
0928 宣佈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說「我無野講」
0937 以警車AM6360將被告押返長沙灣警署
0940 見值日官
主控播放證物P5和P6,P5片段中聽到十數藍絲一直高喊「打倒賣國賊」、「打倒黎智英」、「漢奸」、「支持國安法」等口號。不少旁聽人士狀似無法忍受而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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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盤問
古思堯沒有盤問PW1
PW1作供完畢。
鍾明新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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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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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結案陳詞(古思堯自行讀出)
中國政府自訂立港區國安法,一國兩制化為烏有。國安法作為中央定海神針,鍾意告邊個就告邊個。自己已因違反國旗法而坐牢9次。中國成立70年沒有法治,強烈迫害政治犯、異見人士、學者、公民領袖、宗教領袖等,在港亦圖將泛民主派連根拔起,專制獨裁。在新疆亦犯下種族滅絕罪行。公安、國保、法庭、監獄、電台、電視無一屬於人民,而是屬於共產黨,使其非常憤怒,遂故意侮辱國旗。被告明白自己違反國旗法,願意配合瑪麗醫院對其第四期癌症的治療、願意配合法庭對本案的裁決、願意配合東區裁判法院就其另一非法集結案的審訊、願意配合監獄對其第10,11次的監禁。被告對參與公民抗命從無後悔,願屢敗屢戰,將來亦會繼續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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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官在古讀畢陳詞後提醒古,指其陳詞部份內容與案情無關,自己作為專業裁判官亦不會考慮被告的過往,古指自己只是在解釋犯案動機。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28日093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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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被告維持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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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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