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鄭念慈裁判官
#續審 [5/3] #1102油麻地
#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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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27)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1)(2)。陳手足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油麻地鴉打街永星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雷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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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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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開庭
辯方傳招辯方第三證人-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