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鄭念慈裁判官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2/1]

陳 (25)

控罪: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麼地道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噴水池旁,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即叫囂謾罵惡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

辯方證人DW1張律師作供完畢。
DW2傳信員作供完畢。
裁判官裁定辯方臨時證物PD5、PD6及PD9,即3條由被告拍攝的片段可呈堂為D5、D6、D9。

裁判官要求控辯雙方在2021年1月28日或之前向法庭及對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5日15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續審,讓控辯雙方回應對方陳詞。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