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張志偉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審訊

非即時
補回D3相關部分

D3:梁(16)

(4)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3)
被控於2020年1月1日,於灣仔軒尼詩道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外抗拒警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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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證人警長F(下稱F)

F據主控指示講述當日詳情:

約1645,當時在HSBC中協助E控制灰色衫深色長褲的男子,即D3。將其控制入中心,並使他趴在地上,期間D3不停反抗。D有入過黎向佢表示喺出面D3有做過阻差扮工的行為。

約1655,向D3宣佈拘捕,罪名為阻差扮工

約1705,與其他警員一同押解被捕者離開HSBC,上警車

約1724,抵達警總,把D3交予刑偵警員

約1800,仁德睇醫生,因為在拘捕D3後發現有傷,而在去HSBC前沒有

(主控讓F睇相)

相片顯示右手傷勢:手掌心近手腕位置割開左約1cm

F唔清楚如何造成,只知道是在拘捕D3後發現,有縫針

主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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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沒有盤問
D3盤問開始

D3:F及E人進入HSBC後,E負責上手扣
F:係

D3:上手扣時,D3趴在地上,面向地
F:係

D3:之後E離開,沒有跟進D3
F:係

D3:之後由F負責
F:係

D3:上完手扣後,D3冇反抗行為
F:有

D3:D3沒有試圖離開,或左右移動
F:有,如果放手,佢就會起到身

D3:當時F單膝跪,用一邊膝跪頭壓住
F:唔清楚,訓練是用小腿壓住背部

D3:當時D3仍揹住背囊
F:冇留意

D3:壓住近頸位置
F:肩胛骨位置,即膊頭背部附近

D3:當時D3郁係因為佢抖唔到氣,亦有向F表示抖唔到氣
F:不是

D3:係D告訴F,D3有阻差扮工,並由F宣告拘捕
F:係

D3:隨即宣告?
F:接近,唔夠1分鐘的時間

D3:離開HSBC前,D3有企起身,並與F一同離開HSBC
F:係

D3:D同F講係唔係咪D3企起身嘅階段
F:唔係

D3:D係點講
F:實際用字唔記得,但有表示佢有阻差扮工

D3:大致講左幾耐
F:好短時間,短到用秒計

D3:D有冇講點解截查D3
F:沒有

D3律指出D有與F言語交流,交代阻差扮工事宜,呢個係唔係唯一在HSBC中的言語交流
F:不是,有講其他嘢,但唔關D3事

D3:宣告拘捕時,D在場?
F:冇留意

D3:就住D3與HSBC被破壞一事有咩關係,到今日都唔知
F:唔知,只知當日到場是因為HSBC被破壞。

(D3讓F睇相)

D3:指出D3並問「見到有傷?」
F:當時冇留意

D3:會唔會有機會喺HSBC入面造成
F:冇留意

D3:在HSBC內,D3唔係你全程負責?
F:係,我淨係禁住左佢,仲要留意好多嘢

D3:冇留意自己個AP有冇受傷?
F:冇留意

D3:會唔會幫E將D3帶入HSBC前就有傷
F:冇留意

盤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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