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胡雅文法官
#提訊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A5:黃(20)
A6:梁(22)

控罪:
(1)A5,6 暴動
(2)A6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詳情:
(1)A1-9同於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2)A6梁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把剪刀及1罐打火機燃料,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答辯意向:不認罪

審前覆核:2021年5月17日0930
審期:2021年6月21日0930(預留20日審訊)

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