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沈小民法官
#1001銅鑼灣
#續審 [6/18]

A1:, A2:, A3:,
A4:, A5:, A6:

控罪:串謀參與暴動
被控於2019928日至101日,與不知名人事串謀參與暴動。

交替控罪: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被控於同日同地與不知名人事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背景:101日各區遍地開花,警方當日凌晨根據線報,到銅鑼灣一個單位內拘捕多人,搜出白電油、玻璃瓶、布條、防毒面具等物品。A1先被控串謀暴動,及後才修改為串謀縱火,延至開審控方才改控眾被告串謀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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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庭至11:00

辯方反對控方將會傳召一位高級警司為專家證人。
控方想引用該證人就住十六個月的遊行集會所觀察示威者的衣著、裝備等而去判斷串謀參與非法集結或串謀參與暴動。

11:01 開庭
最後引用65B形式將一份口供及補充口供呈堂。

控方第十一證人(PW11)高級警司莫慶榮(音),現註守機動暴隊副校長。
11:30小休
12:01開庭
12:05今天審訊完畢

明天早上10:00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