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1111薄扶林 #續審 [3/1]
#阻路 #攻擊性武器

黎 (22)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2)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1)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薄扶林道及華富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放置消防專用欄及其他物品堵路。
(2) 被控於同日在薄扶林道葵芳花園外管有剪刀、𠝹刀、7條膠帶等,意圖作非法用途。

控辯雙方早前已呈上書面結案陳詞,今天只作簡單口頭補充,主要針對第二控罪嘅適用性。

案件押後至21年2月1日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1500裁決

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